资质办理
详细说明
一、新成立企业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: 及其电子文档 二、附件材料: 1、副本; 2、企业章程; 3、; 4、投资方的; 5、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、董事会成员、企业财务负责人、经营人、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; 6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、财务、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、职称证书、身份证; 7、(项目经理)注册(资格)证书、身份证; 8、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、身份证; 9、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、身份证; 10、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书或; 11、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具有自有设备、厂房的,企业需出具购置合同、发票; 12、市(州、地)建设局或交通、水利、信息产业等相关部门对必须具备的实物条件,包括办公场所、技术装备等的考察意见。 13、申请铁道、交通、水利、信息产业、民航等专业资质的,每增加一项资质,须增加二份及一份相应的附件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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